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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无人居住能不交物业费吗?+ 查看更多
房屋无人居住能不交物业费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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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1-08-10 10:57
问:个人常年在外,小区房屋无人居住且对小区物业服务一直不满意,能不交物业费吗?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944条规定: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那么何种情况无需支付物业费呢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949条规定: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,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,将物业服务用房、相关设施、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、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,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,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。
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,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;造成业主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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